基因檢測在癌症上的運用
至少有三種情形下,可以利用基因檢測來預防、診斷、跟治療癌症。
第一種情況有關於預防: 受試者在還沒有任何癌症跡象時,利用基因檢測知道自己未來得癌症的風險。
第二種情況關於治療: 受試者已經罹患癌症,利用基因檢測知道癌細胞帶有那些特殊的基因變異點(也常被稱為基因突變),對應這些變異點,找尋適合治療該受試者的標靶藥物。
第三種情況關於診斷,有種名稱為液態切片的技術,利用基因檢測能偵測極微量核酸的特性,試著在受試者的血液中,找看看有沒有癌細胞釋放出來、極微量的核酸分子。
第二與第三種情況比較複雜,以後有機會再另闢專文討論,以下只討論第一種情況。簡單說,目前只有在下面幾個情形下,基因檢測才能有效預測受試者得癌症的風險。
首先不是所有的癌症,都有已知的基因遺傳傾向。目前只有乳癌、大腸癌、攝護腺癌、卵巢癌、胰臟癌、皮膚癌、甲狀腺癌、以及腎臟癌,有醫學證據支持基因檢測可以預測罹癌風險的癌症。這些癌症的特定亞型有已知驅動變異點 (driver variants),遺傳到這些驅動變異點,未來真的會發展出惡性腫瘤的機會很高。並且目前的醫學準則進步到已經詳細列出,帶有這些驅動變異點的受試者,該做哪幾種檢查項目,幾歲開始做,多久做一次,甚至照著準則做檢查能增加多少存活率也都有記載。
然而雖然有研究報告指出國人常見的肺癌,肝癌,也有家族遺傳傾向明顯的案例,研究也找到疑似致癌的驅動變異點,但拿來預測陽性受試者未來罹患癌症風險的準確度,還沒有到非黑即白,一翻兩瞪眼般地好用。所以說如果要預測未來罹患乳癌、大腸癌、攝護腺癌、卵巢癌、胰臟癌、皮膚癌、甲狀腺癌、以及腎臟癌以外的癌症的風險,一定是在腫瘤科醫師的建議之下才進行,不然常常檢查的結果出現模稜兩可的變異點,既不能得到結論,又增加心理的負擔,也沒有對應的臨床指引可以規劃下一步該怎麼做。
再者,研究指出已經罹患癌症的患者中,只有5-10%的比例 (看成哪個角度看,也可以想成竟然有5-10%的比例),可以歸咎於基因遺傳。推論還沒有罹患癌症的一般民眾,以後會得癌症,同時又是基因檢測可以預知的比例,一定比5-10%還要來得低。那一般民眾中,究竟有多少比例的人,會因為做了基因檢測,而可以及早根據醫學準則進行定期癌症篩檢,真的提高存活的機率呢?
今年,臺灣生物資料庫發表了一篇調查了103,106個台灣人的研究報告(對你沒看錯是10萬人的資料,你我繳的稅有被用在厚植國力的生醫基礎工程上),其中針對醫學有充足證據的癌症驅動變異點統計,發現3.1%的自願的”健康”受試者,其實有容易罹患癌症的體質(正式的說法是遺傳易感性 genetic predisposition)。受限於研究方法的關係,3.1%的這個數字一定是稍微低估了一些。實際上的臺灣群眾有容易罹癌體質的比例還要再上修一點。但就3.1%來說,這個數字其實不低。所以衍生的問題是,在需要自費的前提下,到底值不值得花錢做基因檢測,知道自己是不是遺傳容易罹癌的體質?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,如果一等親有多人得到同一種癌症的話,的確適合。如果沒有家族性癌症的一般民眾,而且費用不是問題的話,小編的建議是可以做”全基因體定序”或”全外顯子定序”的基因檢測。大部分的人結果會是陰性,但是一旦有自己全基因體或外顯子的定序的資料,之後還可以享受其他健康管理的好處,比如個人用藥安全,隱形遺傳疾病帶因性的情況等。有了個人全基因體的序列資料,這些衍生的分析在短時間內便可以完成。相反的,如果只做癌症基因套組檢測,檢查結果是陰性時,除了安心之外,不能擴充分析其他健康管理上要注意的非癌症變異點,會有點可惜。當然該做哪一種基因檢測,最後還是要以受試者跟主治醫師達成的共識為主。
很重要的是要記得,基因檢測結果如果是陰性時,不代表受試者不會罹患癌症。上述提到統計起來只有5-10%的癌症患者,可以歸咎於基因遺傳,表示會不會得癌症跟後天環境的因素很有關係。基因檢測結果是陰性,罹患癌症的風險跟一般人一樣,還是要參考衛福部的建議,定期做健康檢查,例如子宮頸抹片,乳房攝影,糞便檢查等,這是非常重要的觀念,千萬不要基因檢測結果是陰性,而忽略了常規檢查的重要性。
參考文獻: Genetic profiles of 103,106 individuals in the Taiwan Biobank provide insights into the health and history of Han Chinese. NPJ Genom Med. 2021 Feb 11;6(1):10. doi: 10.1038/s41525-021-00178-9.